農業(yè)農村農民卷-姜春云調研文集-(上下冊)
定 價:116 元
- 作者:姜春云
- 出版時間:2010/1/1
- ISBN:9787501191260
- 出 版 社:新華出版社;中國文獻出版社
- 中圖法分類:H31
- 頁碼:1022
- 紙張:
- 版次:1
- 開本:16開
“沒有調查就沒有發(fā)言權”,“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決策權”,“正確的認識源于調查研究”,“調查研究就是解決問題”。調查研究、實事求是、一切從實際出發(fā),是我們黨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作風,也是所有領導者實行正確決策、正確領導,不斷取得新成就、新勝利的一條帶根本性的經驗。這條經驗,歷經實踐無數次反復檢驗,證明是普遍真理。這在姜春云同志幾十年工作實踐所形成的文稿中可以得到印證。
郡縣制與分封制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政治經濟制度。在郡縣制下,官吏是由中央任命的,國家對官吏有考核督察制度,官員可升遷,也可遭貶謫。他們的收入不再來自世襲的封地,而是來自國家財政發(fā)給的俸祿。這樣就為封建土地制度的確立創(chuàng)造了條件。這種制度下的土地占有形式,包括封建土地國有制、地主土地所有制、自耕農土地所有制等三種類型并存。由此形成了中國兩千年封建社會的主要土地制度。
秦漢時期,封建國家利用政權的力量,針對當時的社會經濟問題和矛盾,對封建土地制度進行了多次調整,以適應經濟發(fā)展和社會穩(wěn)定的需要。翻開中國歷史,我們常常感到有一個難解的問題,那就是中國的封建社會為什么這樣長?生命力為什么這么頑強?歷史上土地制度的調整與變革說明,這個社會自身也在不斷地進行改革和修復。
三國時期曹魏推行“屯田制”。建安元年(公元196年),曹操頒布“置屯田令”,始興屯田。史書記載:曹操“募民屯田許下,得谷百萬斛。于是州郡例置田官,所在積谷,征伐四方,無運糧之勞,遂兼群賊,克平天下”。曹操的屯田分為民屯與軍屯兩種類型。民屯實行半軍事化管理,具有一套嚴格的編戶組織,